本公司已于2012年12月26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一種自動卸垛托盤裝置發明專利,專利申請日為2012年04月18日,專利權期限為自申請日起十年。
本公司已于2012年12月26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一種自動卸垛托盤裝置發明專利,專利申請日為2012年04月18日,專利權期限為自申請日起十年。

本公司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ZXT自動卸垛裝車托盤已在國內外獲得市場廣泛認可并承接大量訂單,為保護公司合法權益,特聲明如下:
1、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本公司許可,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本公司的專利產品,或者使用本公司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2、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本公司的專利技術,應當征得本公司的許可,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費;
3、截止本聲明出具之日,本公司尚未向國內外任何單位或個人發出專利使用許可或專有技術使用許可;
4、現已發現多家面粉加工企業使用非本公司授權許可制作的專利產品,已構成侵權行為,本公司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侵權責任。
特此聲明
無錫市科洋自動化研究所授權律師:許大椿
2014年9月22日